1月23日,天元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省、市卫生健康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区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举行大规模聚集性活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学校等要及时取消春节期间一切形式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暂停一切聚餐、团拜、年会、庙会、联欢会等人员聚集活动。确需举办的,必须经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开展。
二、禁止野生动物交易。